文︱周琼
经济学博士、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战略发展部总经理
2018年4月13日媒体报道,4月12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机构成员召开会议,讨论关于放开商业银行存款利率自律上限的事宜。据财新报道,央行是将根据不同类银行分别一定程度放宽大额存单利率上限,并非放开全部存款利率(详见《央行放开存款利率?第一步放宽大额存单利率上限》)。这是落实十九大报告提出的要“深化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的新动向。
“利率市场化”,即由市场主体自主决定利率,其实是近现代政府和央行造出的一个概念。虽然政府对利率的控制自古至今都存在,但古代主要是借贷利率上限管制,通过法院对借贷诉讼的判决来实行,因为政府缺乏管控手段,利率总体上还是比较市场化的。很多国家限制利率上限,不单是为民间商业活动的正常开展、社会的稳定,也是为了王室、政府能以低利率借款。中央银行出现后,国家通过法律规定、由央行管理,对商业银行利率进行管制。其目的包括避免恶性竞争、稳定金融市场、压低政府融资利率、加快进行工业化、扶持资本密集型产业等。最后这个目的在战后不发达国家较多,包括中国。这个现象被麦金农和肖称为“金融抑制”。但其实发达国家也经历过,如英国在二战时严格控制利率以降低政府发债筹资成本,战后也允许银行通过银行间利率协议保持较低利率以便支持产业发展。金融抑制有利有弊,但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利率长期脱离市场潜在的均衡水平的弊端会越来越明显。很多国家就会开始金融自由化、利率市场化进程,逐步放松利率管制。央行以市场化手段引导调控利率,利率成为货币政策工具的一个核心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