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唐要家
浙江财经大学教授
知识产权滥用行为是反垄断执法当中最具争议的问题,它中体现了知识产权法与竞争法的冲突;同时,由于各个国家对拒绝许可反垄断执法的差别,这也是引起国家间争端的重要领域。2018年3月,美国发起了针对中国的贸易战,高技术产业和知识产权问题是重要的核心问题。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表的2017年301调查报告重点关注其他国家是否为美国发明人和企业提供了充分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该报告将中国列为“优先观察国”。美国2017年301调查报告指责中国对美国高科技企业实行了歧视性的技术转让政策,迫使这些企业将技术专利转让给中国企业。美国政府的这一指责主要是针对中国的两个政策领域:一是中国长期以来坚持的“市场换技术”政策,重点是高技术行业的市场准入政策;二是中国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政策,301报告指责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通过执法威胁迫使美国专利持有人以低价格向中国企业许可专利技术。实际上美国政府对中国知识产权反垄断执法的指责早已存在,美国纽约大学法学教授Epstein(2014)的研究报告就主要针对国家发改委查处的高通垄断案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反垄断立法,报告指责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滥用反垄断法来实现产业政策目标,为此建议美国政府采取一定的行动。中美两国在知识产权反垄断方面的争议,既有美国实施贸易战的策略目的,也有中美反垄断立法理念和执法体制的差别,同时中国在知识产权反垄断立法和执法中存在的缺陷也为美国政府的指责提供了事实基础。尽管美国政府对中国知识产权反垄断政策的指责具有明显的实施贸易战的策略动机,但中国也需要进一步审视知识产权反垄断立法和执法,建立更科学的反垄断政策和实施体制,避免授人以把柄,降低知识产权反垄断执法的国际争端风险,建立更具国际规则的反垄断政策体系,推进中国反垄断的国际化。
转变立法理念并完善相关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