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季卫东
教育部长江学者,上海交通大学中国法与社会研究院院长、日本研究中心主任
引言
当中国社会进入到人工智能网络化阶段,如何对人工智能进行适当、合理的规制,如何在传统社会治理的基础上进行延伸与创新,如何确立人工智能研发的规则、伦理以及政策,成为了一项重要且紧迫的课题。在国务院2017年公布的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中,人工智能网络社会的治理呈现出了一些新的基本特征,并且与国际社会相关规则接轨。但在价值判断的选择以及价值优先劣后的顺序上,中国还并未完全理清。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人工智能的作用以简化社会的复杂性;另一方面,也要重视人工智能网络社会治理中,所存在的价值先后顺序的判断问题。为了在防范风险时不至于阻碍人工智能开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必要进一步强调软法和硬法的互相组合,即以硬法促进软法的实施,由软法强化硬法的正当性,充分发挥软法助力改革、增进对话以及开拓创新的作用。通过软法,补正人工智能的系统偏误,为人工智能规则的制定引入法律议论,提供价值标准,最终实现软法对人工智能社会的意义。
一、软法的核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