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剔除了79个十位商品编码。
6月3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对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作出调整,剔除了79个十位商品编码,主要包括部分植物和轻工产品、金属化合物、石化产品、钢铁及有色金属产品等。修订后的2009年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共包括1770个十位商品编码。据称,此举系“为落实国务院进一步稳定外需的要求”。
中国自2003年开始转变以往对加工贸易的纯粹鼓励态度,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并于2006年1月、11月和2007年4月,三次增补禁止目录,越来越多的“两高一资” 商品(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商品)被列入。截至2008年11月,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的商品数量已达1816个,限制类商品目录也包含了1853个商品,主要涉及塑料原料及制品、纺织纱线、布匹、家具等劳动密集型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