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观点 > 意见领袖 > 正文


张千帆:“唐慧案”是否划上句号?

2012年08月10日 16:46 来源于 财新网
依法撤销劳教显示出执政者对法律、监督与民意的敬畏之心,该事件应该成为推动废除劳教制度的契机

  【背景】8月10日,湖南永州“劳教母亲”唐慧的劳动教养决定经复议被撤销。不过,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依然指唐慧行为违法,但称基于其女需要特殊监护等考量,“可以不予劳动教养。”

  六年前,11岁的湖南永州女孩“乐乐”不幸遭到强奸并被迫卖淫。2012年8月2日,受害者母亲唐慧因多次为女儿上访被劳教,使这起“幼女被逼卖淫案”再次成为焦点。

  8月5日,永州市公安局称,唐慧于2011年3月至2012年7月间,先后七次在多个单位门口“大吵大闹,堵门拦车”,“严重扰乱了单位秩序和社会秩序,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根据《国务院关于将强制劳动和收容审查两项措施统一于劳动教养的通知》第一条、《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十三条,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唐慧劳动教养一年半。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张帆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