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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不能限制律师批评公权力

2014年06月21日 15:49 来源于 财新网
需要规范的是律师界中的歪风邪气;律师有担当,积极介入社会热点问题,敢于批评公权力,这不应该是整治的对象

  【背景】尚处于征求意见中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和《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一经在律师界流传,就引起极大争议。

  《草案》中规定,利用互联网等媒介,发表有关案件的言论,鼓动、助推舆论炒作,影响司法机关依法办理案件的,通过互联网等媒介,呼吁、联合他人为自己承办的案件制造舆论声势和压力,影响依法审理的,律师都有可能被取消会员资格。

  在转型中国的司法环境下,律师行业需要怎样的规范?相关规定出台又应该经过怎样的程序?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张兰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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