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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仇和现象”

2015年03月16日 10:40 来源于 财新网
在建设和谐社会和法治国家的现时代,一定不可以推崇和宣扬领导干部违法乱纪、独断专行、一手遮天的“威风”和因此形成的“政绩”。其毁坏法治和社会和谐的惨重代价已经或迟早要由党和人民来承担
2015年3月3日,北京,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云南代表团在驻地举行建团大会。云南省委副书记长仇和。麦田/CFP

  王磊 | 文

  编者按:3月15日12点53分,刚刚参加完全国两会的仇和被查。中纪委网站发布消息:云南省委副书记仇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组织调查。这位曾经的“明星官员”,赢得过不少赞誉,也有质疑。2007年,在仇和上调江苏省副省长,政治生涯顺风顺水之时,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磊就曾发表《构建和谐社会需要什么样的官员——由媒体不适当地肯定“仇和现象”引起的反思》,对“仇和现象”加以反思,认为在建设和谐社会和法治国家的现时代,一定不可以推崇和宣扬领导干部违法乱纪、独断专行、一手遮天的“威风”和因此形成的“政绩”。人是靠不住的,法治是靠得住的,法治可以使好人干好事,可以使坏人干不成坏事。八年前的文章,至今仍带警醒,财新网获王磊教授授权转发。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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