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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小军:天津爆炸事故行政问责如何展开

2015年08月27日 13:04 来源于 财新网
行政问责完全有可能涉及交通部和天津市的领导,按照此前的做法,问责应该会到省部级干部
2015年8月12日晚23时34分左右,天津滨海新区一处危险品物流仓库发生爆炸,随后引起周围多家工厂更强烈的二次爆炸。 CFP

  【背景】天津滨海“8·12”爆炸事故追责大幕正式拉开。据最高检消息,11人被检方控制,厅官7人。其中,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武岱(正厅级)、原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副局长李志刚(副厅级、已退休)、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港口管理处处长冯刚、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高怀友(副厅级)、滨海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曹春波、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局长朱立明、天津海关副关长兼新港海关关长王家鹏(副厅级)、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总裁郑庆跃(正厅级)、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李洪峰(副厅级)、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安监部副部长郑树国,由于未能尽到相应的监管审批职责,以玩忽职守罪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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