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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农地改革需要杜绝“四方步”

2015年11月03日 16:03 来源于 财新网
农地改革当前还存在着推进不协调的问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快”,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慢”;缩小征地范围改革“慢”,征地纠纷上升“快”;土地确权发证“慢”,土地浪费增长“快”;取消指标管理进程“慢”,违反规划用地上升“快”
2012年4月28日,黑龙江省安达市郊区的一名拖拉机手在耕种土地。 王茂桓/CFP

  文∣沈开举  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

  郑磊   郑州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

  土地问题是全面深化改革中最为复杂、最为敏感的问题之一,必须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良性互动的改革方法论。具体而言:一要读懂总体部署,二要改革于法有据,三要协调同步推进,四是该干的还是要大胆干。

  读懂全面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

  新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整体布局分为六个方面:

  第一,确权先行。从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算起,到2002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2007年《物权法》,再到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 号),这一系列制度安排都指向一个问题,即从根本上做到产权明晰,为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提供前提条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该文件明确了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原则,并且要求在五年时间内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责任编辑:杜珂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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