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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播案:“段子”背后的法律问题

2016年01月09日 20:41 来源于 财新网
快播案庭审直播,“段子”裹挟而来。但是,审判终究还需回归法律本身
2016年1月7日,北京海淀法院开庭审理快播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快播CEO王欣在法庭上。 图自@北京海淀法院

  【财新网】(记者 周东旭)2016年1月7日、8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审理了快播案,检方指控,被告单位和被告人王欣、吴铭、张克东、牛文举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告均不承认公诉机关指控。法庭择期宣判。

  网络直播,公众围观,各种因素交织的快播案庭审,迅速成为网络热点,段子裹挟而来。但是,审判终究还需回归法庭和法律本身。

  首先是一个刑法问题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为刑名,对该罪的认定,与民事、行政责任有明显区别,也更严格。快播被控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意味着检察机关并不只是将快播作为一个“帮助”播放淫秽视频的中立方。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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