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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韬:治理“套路贷”,更该反思其生存土壤

2018年08月15日 17:00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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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助集中整治或许能够一时压制金融市场乱象,但最终还是有赖于金融法治建设
2018年6月26日,浙江杭州,受害人出示套路贷的合同。无论是之前的e租宝非法集资,还是近期的p2p平台“爆雷”,都凸显了借贷市场的混乱。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意见领袖(记者 周东旭)背景:金融领域的新型犯罪“套路贷”近年来甚是猖獗,恶性案件在各地层出不穷。不过,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借助民间借贷的“伪装”,一直未被纳入刑事治理范畴。

  近日,最高法院下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通知》,对“套路贷”犯罪认定、审查、防范与鉴别机制等作出规定。在此之前,2017年10月,上海市高级法院等制定《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的工作意见》,2018年3月,浙江省高级法院等也出台《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对套路贷的整治,逐渐进入刑事视野。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张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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