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意见》,提出促进包容共享发展,开发适合大龄劳动者的多样化工作岗位。民政部等1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 推动实现老有所为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全面清理阻碍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的不合理规定,并将创造适合老年人的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岗位作为任务之一。关于老年人就业问题,社会仍存一定争论。厘清争论背后的逻辑,有利于更加客观地理解政策导向和内涵。
一、老年人就业是“迫不得已”抑或“自我实现”?
有观点认为,老年人本应安享晚年,就业是迫于生计,因而问题的重点应是“保障”而非“就业”。也有观点认为,随着老年人口受教育程度提高、健康状况改善,老年人通过平等就业能够更好实现自身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