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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政府出资基金化解民企债务新思路

2025年06月30日 19:35
既可以解决民企债务问题,又撬动子基金发展产业,同时推动政府引导基金市场化运转
江苏连云港,一家民营企业的工人在纺织生产线上作业。图:视觉中国

  2025年北京市第六批政府债券信息披露文件公布。其中,2025年北京市政府专项债券(三十五期)计划发行金额100亿元,期限为10年,募集资金用于“北京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这一新用途引发了业内高度关注,表明新的《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出台后,政府可以发专项债设立私募股权基金。

  虽然北京市政府引导基金以及很多地方政府引导基金运作效果不错,通过子基金投资撬动资本投入新兴生产力领域,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是毕竟是政府基金,不可避免地存在体制机制性问题,真正做到市场化运作很难,不仅自身市场化运作难,其实也会把问题带到所投资的子基金,进而导致子基金的市场化程度降低。新的《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旨在解决一些实践问题,比方建立健全容错机制、防止偏离政策目标、与民争利等,各地也都相应出台有关政府基金的规定,但是这种体制机制伴生的问题,恐怕不是靠出台一些正面政策能解决的。目前私募股权基金仍然面临着募集难的问题,政府引导基金已经成为市场上最主要的募集对象没有之一,很显然,也不能再因噎废食不搞政府引导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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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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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寿双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要从事私募股权、并购重组、企业上市等法律业务。先后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北京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经管学院、美国加州伯克利大学法学院。兼任全联城市基础设施商会副会长、黄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隆基股份独立董事、中国保险资管协会私募基金及股权投资计划评审专家等。先后获得北京市优秀律师、入选司法部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