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要从事私募股权、并购重组、企业上市等法律业务。先后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北京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经管学院、美国加州伯克利大学法学院。兼任全联城市基础设施商会副会长、黄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隆基股份独立董事、中国保险资管协会私募基金及股权投资计划评审专家等。先后获得北京市优秀律师、入选司法部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库。
对俄罗斯的制裁涉及政治、经济、金融、科技等各个方面,覆盖了从普京到其政府的各层高官及商人
随着国际环境恶化,很多关键点都可能成为新的爆发点和风险点
一个常识性的问题就是上市过程中信息披露并不会要求发行人强制披露最核心的保密信息
要回到过去中美解决争端的传统思维模式上来,通俗讲就是“给中国面子,给美国里子”
基于域外对比视角观察公司法草案中的并购新规
如何既不用VIE,也能让中国企业在境外融资,同时也能做到外资准入的有效监管
既然“正门”给你开了,而且全流通都改备案制了,你非要走VIE这个“偏门”,你觉得政府主管部门会怎么想呢
规则上应严格要求,监管上可依情况严格监督甚至处罚,民事赔偿上应体现对重大性的尺度把握和对过错标准的严格把握
过去我们在很多领域受过“多龙治水”的苦,如果可能的话,还是应当建立统一的中国企业境外上市审查机制
对于不存在负面清单事项的,不宜特别审核。以减少因“避免担责”的行政习惯而导致事实上的“婉拒”
解读《关于推进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词语扭曲监管决策和改革决策的现象应当引起注意,应尽量降低和消除这种影响,全面深入地看待和分析问题,客观冷静地进行决策
资产出售后,因收购方把公司搞垮,公司董事是否违反信义义务?是否构成:“帮凶”?
一方面呼应《资管新规》,一方面针对监管实践中总结的行业最突出问题
如果你想上市,一定要先熟悉上市公司,要了解它的威力,了解他的负面弊端
股东积极主义在适应了疫情新常态之后正蓄势参与到2021年的代理争夺之中
股票场外质押触发行权事件时,没有场内质押的实现机制,如何行权实现质押权人利益呢?
私募基金“爆雷”后,在风险处置上存在明显问题,亟需从制度上建立健全投资者保护机制
掌控了“社会大实验室”的人最终获胜
股东和管理层的关系是公司治理的关键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