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科技和新质生产力发展,当宏观政策呼吁宽容失败时,微观层面的尽职免责机制却往往卡在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在我看来,当前国有基金的免责容错机制,尚未上升为高位阶、系统化、可操作的"法定原则"与“法定机制”。追责约束强、免责保护弱,是国有基金"不敢投、不敢延、不敢免"三大关键痛点,追责约束与免责保护的制度与实践的某种失衡而需要制度和实践的进一步补充、优化和完善而实现再平衡。
在强监管和严追责背景下,股权投资行业既要强化合规和责任意识,也要认真贯彻尽职免责容错(严格而言是容败,即宽容失败)的基本原则与机制,尊重创投行业规律和企业家(包括投资人与被投企业)的商业判断和创新精神,从而实现合规与活力的适当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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