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银行中国区首席经济学家 马骏:
几个方面的原因,使美国首次对中国征收反补贴税发展为贸易战的可能性不大。
第一,大多数美国厂商已经有其他途径,寻求美国贸易政策手段来抵制中国进口。例如,在许多产品类型,如纺织、家居、钢铁、化学、非铁金属以及电子产品等,中国企业已经处于反倾销关税的处置下。对于纺织和服装业,中国产品处于2005年开始重新征收的美国进口配额的管制下。由于其他追索权已经包含了中国出口的增长,而且WTO规则也不允许双重制裁,因此,绝大多数这类产品不太可能在反补贴法下受到更加严厉的挑战。
第二,占中国对美国出口90%的主要产品类别的出口增长率,对于美国市场并不构成“冲击”。例如,中国对美国的机械出口在2006年增长了27%;其次是纺织衣物增长23%;纺织品增长19%;化学品以及鞋类增长13%。
第三,目前美国政府也没有收到其他关于中国产品的反补贴诉求。关于中国铜版纸产品的案例,花费了六个月时间才宣布实施。
最后,历史上,中国曾经面对美国更加苛刻的贸易政策挑战,但双方总是能够达成协议,对贸易配额达成一些妥协。
总体上看,当前美国对华反补贴法并不存在对中美贸易的显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