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房产证却拿不到土地证的现象,在《物权法》实施后将随着统一登记制度的建立而终结。但北京才亮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才亮说,如果围绕统一登记展开的部门博弈不能尽快得到解决,将极大阻碍《物权法》的实施
10月1日《物权法》正式实施。但由于不少条款过于原则,而配套立法进展缓慢,许多问题悬而未决。其中,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便是突出的一例。
《物权法》第十条明确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专家指出,目前,之所以不能实现房地产统一登记,问题在于国土部门和建设部门的权力博弈,到底是“地随房走”还是“房随地走”,无法统一。
建设部正在起草《房屋登记办法》。据参与起草的专家介绍,建设部之所以制定该办法,目的在于填补《物权法》实施后,《不动产登记法》短期内不能出台而造成的“法律真空”。
据相关人士透露,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原定在今年10月1日前推出,与《物权法》同步实施,但现在看来,该办法出台时间肯定要延后,“因为很多争议问题还需要解决”。
另外,国土资源部也将修订《土地登记规则》等相关部门规章,但进展并不顺利,目前基本上无法保证与《物权法》的实施同步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