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海坤:反腐败要依靠社会舆论监督这一外部制约力量。《新闻法》的制定关系重大,必须是新闻自由法而不是新闻限制法
2007年12月25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在人民大会堂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他强调,要深化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制度保障。要继续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以满足人民的司法需求为根本出发点,从人民不满意的问题入手,以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为重点,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要切实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完善社会政策,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创新公共服务体制,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提高公众有序参与社会管理的深度和广度。
他还说,要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
在2008年1月12日北京大学召开的“反腐败法制建设”国际学术研讨会上,多位学者就反腐败的预防、惩治等机制建设发表了自己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