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观点 > 意见领袖 > 正文


银行股权激励规则缘何难定?

2008年08月08日 14:04 来源于 caijing
曹红辉:目前并没有实证研究支持银行的股权激励可以提高员工绩效

曹红辉:目前并没有实证研究支持银行的股权激励可以提高员工绩效

  8月6日,宁波银行起诉前员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宁波银行与其前员工展开了“连环讼”。
  “这是宁波银行对我向媒体披露宁波银行高管违规持股的证据而采取的报复举动。”该案被告、宁波银行前员工张漪说。2007年7月20日,宁波银行表示,离行员工不再享有股权,要求张漪必须转让股权证上的所有股权,当时,张漪发现其中122300股是转让给副行长陈雪峰,她认为此举侵害了其自身权益,遂向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宁波银行。同时,她向媒体提供了宁波银行高管违规持股的资料。不久后,她被宁波银行天源支行反诉,称张漪向宁波银行天源支行借款25万元,未支付利息。
  有关人士称,宁波银行2004年1月21日曾下发文件,其中明确规定,所有行内员工均可享受申请购房贴息(无息)贷款,额度标准为:总部行长级150万元,总部副行长级120万元,一级行行长、总经理100万元,一级行副行长、副总经理、高级主管80万元,一级行行助、总经理助理、高级副主管60万元,二级行行长、经理、主管50万元,二级行副行长、副经理、副主管35万元,其他员工25万元。
  此前不久,7月21日,宁波银行6.35亿股限售股解禁,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宁波银行内部员工持有。这意味着宁波银行七成员工将成百万富翁,此事引起媒体关注。
  8月4日,约有几十位杭州银行员工与B股上市公司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交易所代码: 200771,下称杭汽轮B)签订售股协议,出售了1559.32万股杭州银行的股权,成交金额超过1.5亿元。杭州银行日前集中向该公司转让了2559.32万股员工股,变现近2.5亿元。
  据杭汽轮B的董事会秘书俞昌权说,此次成交的2500余万股,均按每股9.7元成交。如按照杭汽轮B的售股情况推算整体售股情况,约有百名员工在此次售股中成为百万富翁。

版面编辑:运维组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