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明安:担任公职人员以税额作条件,有买官卖官嫌疑
中共陕西府谷县委免去四位“煤老板”县长助理职务。
2月3日晚,府谷县委决定,免去高乃则、王乃荣、王万东、刘过门四人“县长助理”的职务。但依然声称,聘用民营企业家为县长助理的做法效果非常明显,促进了经济发展。但由于此项工作没有明确的政策依据,仍处于摸索阶段,工作难免会出差错。
免职是在《瞭望东方周刊》报出此事当天发生的。据该媒体报道,2008年6月,由中共府谷县委组织部发出的红头文件“府组发(2008)31号”写道,“经县委常委会研究,提议:聘任高乃则、王乃荣、王万东、刘过门等四同志为县政府县长助理(不脱产);聘任张继平、王世春、刘旭锋等三同志为县政府县长经济顾问。”这七人均是当地民营企业家,其中,六名为“煤老板”。
此举缘于该县2007年3月7日出台的文件《关于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暂行规定》,文件第九条提出:对纳税1000万元以上、群众公认有突出贡献的优秀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组织考察,可聘任为县人民政府不脱产县长助理。2008年5月出台的《关于鼓励支持非公有经济发展的暂行规定》中,已将这一标准修改为“纳税和为社会公益事业贡献在2000万元以上、群众公认有突出贡献的优秀非公有制企业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