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显明:前四年完成通识和法学基础教育,后两年开展司法伦理和法律职业技巧的训练
2009年多所高校硕士招生中,法学硕士可调剂为法律硕士。
“原报考法律硕士且初试成绩达到55,55,90,90,340和原报考法学硕士且初试成绩达到60,60,90,90,345的考生,可申请调入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中国人民大学2009年增招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的通知这样规定。3月24日,这则消息出现在新浪教育频道。
有业内人士指出,报考法学硕士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为法律硕士,这是2009年法律硕士招生的重头戏。最早出台相关调剂政策的是四川大学,随后,宁波大学、中南民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也陆续公布了调剂政策。这一政策打破了历来法律硕士和法学硕士之间泾渭分明的界限,引起争议。
中国的法律研究生阶段教育包括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两种。二者不同之处大致包括:
第一,报考条件不同。2000年开始,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不再允许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只招收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力)的非法律专业毕业生报考。
第二,招生方式、考试试题不同。法学硕士是全国有资格招收法学硕士研究生的高校各自单独命题(除公共课外)。法律硕士是通过全国法律硕士专业试点单位联合考试。
第三,教育方式、培养目标不同。法学硕士配有导师,专业划分较细,研究较有深度。培养方向主要是从事学术研究、科研教学的高级理论型法律人才。法律硕士不分专业,一般不设导师,在入学时一般选定一个方向来学习。注重实践和应用,主要学习现行法律法规。培养目标是为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部门,以及社会公共管理部门等法律实务部门,培养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如律师、法官、检察官和企业法律顾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