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被称为新医改方案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公布。方案公布后,引发热议。其中较受关注的是,医改方案的实施能否切实解决“看病贵”的问题,药价会降低吗?
新医改方案除了在第七条中提出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本原则外,在“2009年到2011年着力抓好的五项重点改革”中,药物制度改革也赫然在目。“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立比较完整的基本药物遴选、生产供应、使用和医疗保险报销的体系。2009年,公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规范基本药物采购和配送;合理确定基本药物的价格。从2009年起,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所有零售药店均应配备和销售基本药物;完善基本药物的医保报销政策。保证群众基本用药的可及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减轻群众基本用药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