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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落后产能”该由谁来淘汰?

2009年05月18日 16:23 来源于 caijing
刘海民:限产令很难达到限产目的,应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工信部首次紧急下发钢铁限产令 加大力度淘汰“落后产能”

  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下发《关于遏制钢铁行业产量过快增长的紧急通报》(以下简称《通报》),要求各地遏制产量过快增长的势头。这是工信部成立以来,首次紧急发布钢铁限产令。

  《通报》指出,当前,中国钢铁行业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钢铁总量严重过剩;落后产能比重较高,恢复生产存在盲目性;进口铁矿石增加过猛,容易引发经营风险。

  《通报》认为,在下游行业尚未完全复苏的情况下,钢铁行业必须把控制总量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要坚决遏制产量过快增长,责令列入淘汰类的落后炼铁、炼钢、轧钢生产线停止生产,已经停产的严禁死灰复燃;进一步加大银企衔接工作力度,对落后钢铁企业、不顾市场需求盲目扩大生产的钢铁企业,要商请当地商业银行减少或停止贷款。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对20吨及以下转炉电炉等淘汰类,2005年8月以后建设的120吨以下转炉、70吨以下电炉、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等限制类生产能力,继续实施淘汰类、限制类差别电价。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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