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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新规”能否防范银行风险?

2010年02月23日 08:34 来源于 财新网
汪涛:“贷款新规”可对银行的信贷管理形成“刹车”机制,但关键还在于执行

  【背景】2月20日,中国银监会宣布,《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施行。上述两办法与2009年7月已颁行的《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项目融资业务指引》一起,统称为“三个办法一个指引”。

  上述“贷款新规”重点在于规范贷款业务流程、防范贷款风险、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银监会称,上述“贷款新规”初步构建和完善了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法规框架,是对“银行业贷款风险监管的长期制度安排”。

  具体而言,一是强化贷款的全流程管理,实现信贷资产管理的精细化;二是强调贷款合同的有效管理,明确对贷款风险要点的控制;三是强化贷款用途管理,从源头上防范贷款被挪用的风险;四是加强贷后管理,提升信贷管理质量;五是明确贷款人的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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