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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汉华:谁有权给公民分等评级?

2010年03月30日 08:14 来源于 财新网
掌握公共权力的地方政府,随意采集、使用公民个人信息,乃侵犯公民权利之举

  【背景】自2010年1月1日起,江苏省睢宁县政府给当地老百姓信用打分,并定期公布个人信用得分。该县将根据个人信用评分结果,对公民实行“优先照顾”或“从严审查”。近日,该消息甫一发布,就遭致舆论批评。

  媒体报道称,睢宁县为此专门设立正科级机构,制定若干信用评分标准,对公民个人实行评分,并按最终分值高低,把个人分为诚信、较诚信、诚信警示和不诚信等。而不诚信则又分为A、 B、C、D四个等级。

  该县的个人信用评分,就减分项目而言,包括拖欠税费、违法生二胎、闯红灯、占道经营、“围堵党政机关、企业、工地、无理闹访、缠访等”。就加分项目而言,包括“招商引资”、“平民英雄”、拾金不昧等。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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