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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增科:工程腐败如何治本?

2010年05月20日 08:20 来源于 财新网
必须有更大的政府透明度,更有效的公民参与,更加公平的竞争,更有力的社会监督

  【背景】近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发布了《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并于5月初正式实施。

  较之中央纪委、监察部2004年2月3日发布的类似规范性文件,此次《解释》适用对象增加了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副科级以上的党员领导干部、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领导人员中的党员。

  而在应予处分的行为中,《解释》增加了“工程建设项目决策、矿业权审批出让、城乡规划管理、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管理”等具体行为。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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