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马拉松式的金融监管改革立法撞线在即。
6月25日清晨5时40分,长达20小时的会议后,美国参众两院终于就金融监管法案的最终文本达成协议。至此,美国监管改革立法过程已经持续了363天,先后经历了财政部提案、众院立法、参院立法、参众两院协调四个阶段。虽然6月28日美国资深民主党参议员罗伯特·伯德去世,给这一“立法马拉松”的最后阶段带来一些变数,但7月中旬该法案正式签署为法律已成定局。
这一法案全称为《2010年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又以参议院银行委员会主席克里斯托弗·多德和众院金融委员会主席巴尼·弗兰克命名,简称为《多德-弗兰克法案》。它号称自“大萧条”以来改革力度最大、影响最深远的金融监管改革议案,反映了美国朝野从政府到国会、从法律界到学术界对2007年至2009年金融危机的全面反思。它有望在美国金融史上成为与“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正式名称为《1933年银行法案》)比肩的又一座金融监管里程碑,而且可能为全球金融监管改革树立新标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