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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劲松:谁有权禁设代表工作室?

2010年08月24日 19:49 来源于 财新网
《代表法》修订案规定“代表不设个人工作室”,如获通过,对代表履职副作用甚大

  【背景】据《京华时报》报道,8月23日上午,《代表法(修正案)草案》(下称“草案”)提交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明确规定,“人大代表不设个人工作室”。

  近年来,一些来自基层的人大代表,为了更好地履行代表职责,切实反馈民意,解决选民关切的问题,探索设立“个人工作室”,以联络选民,搜集并整理民意、形成议案或建议等,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2004年,浙江省温州市十届人大代表周德文推出以个人名义命名的“人大代表工作室”。此后,来自湖南省的全国人大代表刘晓武、淄博市人大代表杨光磊、广东省人大代表林慧等都推出了个人工作室,求民意、了民情。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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