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新年伊始,浙江省温州市率先获批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1月4日,温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下发《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方案》(下称《试点方案》)。这意味着,从发文之日起,温州当地的万亿民资,可名正言顺“出海自由行”。
据《试点方案》,温州居民个人境外直接投资,年度总额不超过2亿美元,单项境外投资额不超过等值300万美元;如有多个投资者参与,单项目投资总额不得超过等值1000万美元。所得利润可留存境外,用于境外再投资。
此前,温州居民对境外“曲线投资实业”早已司空见惯。该《试点方案》试图把其“合法化”。不过,《试点方案》严格定义了个人境外直接投资的方式,还明确规定,只能投资于实业,不能在境外投资“金融、能源及采矿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