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观点 > 意见领袖 > 正文


朱大旗:个人网店如何征税?

2011年06月30日 18:55 来源于 财新网
真正讲法治,一定要依照“税收法定原则”,先有很明确的立法,才能对个人网店征税

  【背景】据《楚天都市报》报道,武汉网店“我的百分之一”是淘宝网女装销售冠军,信用级别为3个金皇冠,这意味着该店累计有200万笔以上的交易。据武汉市国税局第二稽查局介绍,该店2010年销售额超过1亿元,该局征收其2010年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滞纳金,共计430.79万元。

  报道引述武汉市国税局第二稽查局负责人的说法,“虽然我国尚未出台对网商征税的具体办法,但根据我国税法,凡是在我国境内发生的任何交易,都应该缴税。”报道称,“税务部门已经约谈武汉市另外4家淘宝金皇冠网店,要求补税;对达到皇冠级别的网店下达办理税务登记和申报的通知,纳入征管范围;对皇冠级别以下网店暂不征税,但要进行监管。”

责任编辑:王以超 | 版面编辑:运维组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