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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炜光:“月饼税”能否不征?

2011年09月01日 17:29 来源于 财新网
完全可以不征。“月饼税”讨论源于公众对高税负的不满,担心税负日渐加重

  【背景】中秋节将至,单位发放月饼须缴个税的说法备受质疑。近日,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对媒体证实,这并非新鲜事,而是早已有之。按规定,单位发放的月饼属支付员工的福利,应折合成现金,计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税务部门上述负责人表示,个人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等。其中,对企业从福利费项目支出给员工的钱,若是用于某些职工困难补助的,可免税;若是人人有份,且是用于提高员工待遇,则不属于免税范围。

  月饼显然属于用于提高员工待遇的福利,因此应缴纳个税。事实上,包括月饼券、螃蟹券、超市代金券、蛋糕店的领取券等,都在个税征收范围。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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