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修正案(草案)》,预算法修改的五条基本原则出炉。
这五条原则包括:(一)增强预算的科学性、完整性和透明度。各级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要纳入预算。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外,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预算、决算都要依法向社会公开。(二)健全财政管理体制。各级政府之间应当建立财力保障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三)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做到规范、公平、公开。(四)强化政府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五)严格预算执行,规范预算调整,完善预算审查监督。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