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4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指出,2012年中国医改重点有三:一是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二是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三是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在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方面,国办明确指出,2012年将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把公立医院补偿由此前的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
文件指出,取消药品加成后,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或形成的亏损,通过提高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等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等予以补偿。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提高后,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同时要降低大型设备检查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