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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辩城投债

2012年10月29日 08:21 来源于 财新网
中国债券市场的成人礼很有可能不是在公司企业债里完成,而是在城投债里加冠

  【战胜市场】(财新专栏作家 乐平)金融业这些年来能拿得出手的最大创新是由地方政府开创的:城投债。

  《预算法》第28条规定,地方政府不能发债。地方政府就通过资产调拨,火速包装出一个“公司”,通过这个公司去发债。这是一个经典的通过创新规避法规的做法。

  央行副行长刘士余也说“城投公司是地方政府天才的创造”。大家习惯上批评政府主导创新的不足,但在行动上还不如地方政府呢。环顾全球,没有哪个政府像中国地方政府一样有这么强的主导经济的愿望和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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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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