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从2013年1月1日起,南京将取消公费医疗制度。
但相关报道称,对在南京的部属机构、省级机关以及省级管理的事业单位,由于权限归属,本次改革并未涉及。至于“副厅级”以上,由于其干部管理权限在省级,仍将执行公费医疗制度。
在舆论积极呼吁“医保平权”的背景下,此项改革未一步到位,引发民众消极联想。改革为何会只针对普通公务员,高级干部、中直干部仍有特权,这块特权为何难取消?公务员本身就已经比普通市民享受更好的医保待遇,公务员里面还分“三六九等”,公平何言?
【背景】从2013年1月1日起,南京将取消公费医疗制度。
但相关报道称,对在南京的部属机构、省级机关以及省级管理的事业单位,由于权限归属,本次改革并未涉及。至于“副厅级”以上,由于其干部管理权限在省级,仍将执行公费医疗制度。
在舆论积极呼吁“医保平权”的背景下,此项改革未一步到位,引发民众消极联想。改革为何会只针对普通公务员,高级干部、中直干部仍有特权,这块特权为何难取消?公务员本身就已经比普通市民享受更好的医保待遇,公务员里面还分“三六九等”,公平何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