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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庆育:龚爱爱的北京房产应如何处置?

2013年02月04日 07:52 来源于 财新网
本案所涉法律关系未必复杂难解,更值得深思的,恐怕还是因为过度管制而带来的大面积“制度性违法”现象

  【背景】1月31日下午,北京警方通报称,目前发现陕西省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原副行长“房姐”龚爱爱在京拥有41套房产,共计9666.6平米,及奥迪轿车一辆。北京警方已对龚爱爱利用其违法办理的北京户口及身份证购买的10套房产及奥迪车予以查封。

  此前,曾有媒体报道“房姐”龚爱爱拥有多个户口,户名分别为龚爱爱、龚仙霞,并在京购买20多套房产。随后,北京警方称其北京户口系非法办理。对于龚爱爱的几个假户口,北京警方和神木警方也已分别注销。

    《南方周末》则披露了龚爱爱的发家轨迹。在神木煤炭行业起步之初,兴城支行主任任上的龚爱爱就是煤矿老板们的重点公关对象,很多人得到她的“帮助”后,都会给予她一定的报酬,煤矿老板则会给她一定的“干股”,借助这种小型的金融圈子,煤矿的暴利被分割给更多的人。而升职为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后,龚爱爱更跻身神木地下融资行业,并开始囤积房产、投资高档娱乐项目。而龚爱爱的一夜成名,也和神木2012年年底以来的民间集资潮崩盘有关,龚曾因此自杀未遂。知情人透露说因为借贷无法追回,愤懑的“下线”们选择了举报她。   

    对于龚爱爱在京房产,她是否有权保有,应如何处置?一般观念上,龚爱爱的北京房产应予追夺。问题在于,应依何种规范循何种程序予以追夺?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曹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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