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观点 > 意见领袖 > 正文


韩民:研究生收学费该不该?

2013年05月23日 07:25 来源于 财新网
高学历带来的高收益由个人所获,按照收益成本分担的原则,学费应该由学生自己承担

  【背景】2013年5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明确指出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研究生学费标准根据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一定比例,综合考虑培养层次、学习方式、学科特点、专业属性、办学质量、当地物价水平及受教育者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不同地区、不同培养单位、不同专业的学费标准可以有所区别。

  其中,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现阶段分别按照每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10000元确定。研究生学费标准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2014年秋季学期前入学的研究生仍执行原收费政策。各地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物价变动情况以及受教育者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建立研究生学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王永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