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观点 > 意见领袖 > 正文


张车伟:私营单位收入为何不抵非私营?

2013年06月13日 08:30 来源于 财新网
中小企业发展遭遇瓶颈,劳动者缺乏集体谈判等议价机制,是导致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之间收入差距悬殊的主要原因

  【背景】6月8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发布信息:2012年,北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4742元,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2882元。北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接近私营单位平均工资的两倍。

  值得一提的是,2012年度北京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62677元。根据北京市统计局的说明,私营法人单位、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视同职工,被纳入全市平均工资的统计范围内。这意味着,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市职工平均工资。

更多报道详见【专题】收入的真相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路炳阳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