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言|文
2013年6月26日将注定载入美国民权史 。这一天,联邦最高法院做出两项判决,一是认定禁止同性伴侣享受联邦福利的《婚姻保护法》违宪,二是认定加州反对同性婚姻的团体不具备上诉资格,其结果维持了加州地方巡回法院原先做出的判决:反同性婚姻的《第八提案》违宪。也就是说,同性婚姻将在全美第一大州重新获得承认。
从不予受理到支持性判决
这并非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历史上第一次就同性婚姻表态。早在1972年,一对明尼苏达州的女同伴侣因无法在当地领取结婚证,曾层层上诉至联邦最高法院,但当时联邦最高法院称之为“无稽之谈”而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