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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涌:《旅游法》存在“致命陷阱”

2013年10月14日 16:07 来源于 财新网
《旅游法》确立的“旅游发展规划”制度极易被滥用,从而为追求GDP打破旅游业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平衡

  【背景】2013年的“十一”黄金周成为中国首部《旅游法》正式施行后的第一个长假。而在刚刚过去的“十一”长假期间,旅游事件频发。10月2日,四川省九寨沟景区由于游客人数超出景区承载量,出现了4000多名游客滞留的情况,部分游客滞留时间长达5小时。10月6日,云南香格里拉旅游乱象亦被曝光。

  《旅游法》历经十年起草、修改,在此过程中,旅游主管部门要求“开发利用”,住建部门管辖的风景区要求“保护”,文物局要求的核心则是“不动”,一度成为矛盾焦点。

  《旅游法》能否应对旅游行业多年沉疴?应该如何评价这部法律?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闻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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