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在全省性会议上省长讲话不超过1小时,副省长讲话不超过半个小时。”这一规定源自广东省政府近日出台的全省性会议审批办法,意在精简会议,却招来坊间争议。
所谓全省性会议,是指以省政府名义,或以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下称部门)名义召开的会议。
批评声音集中于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控制发言时间确有必要,但如此机械化设指标,按官员行政级别而非工作实际需要给定讲话时间,实不可取。
上述广东新规全名为《省政府系统召开全省性会议审批办法》,由广东省政府上周五(12月20日)公布于官网。此番立新规从严审批管理会议,可视为响应中央倡导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