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律师事务所公司企业事务部|文
公司法修改背景
2013年12月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修正案,这是我国公司法自颁布以来20年的时间中继两次制定后的又一次重大的修改,本次修改主要有12处,条文顺序也作出相应的调整,新公司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公司法》与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社会经济结构成分、经济体系、经济制度密不可分,特别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WTO的背景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了新发展和长足进步,为了确保这一来之不易的成果,必须加强以公司法为代表的法律体系的完善工作。通过对相关经验的总结,实现对公司法不断地修改和完善,使其更加适合当前法制化和国际化的基本需求,在十八胜利召开后,在对当前经济和社会背景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原公司法作出修改,以期公司法起到丰富完善、更好服务我国经济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