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近年来,患者送医生红包的现象屡见不鲜,医患关系紧张。为了改进医疗行业作风,改善医患关系,近日,卫生计生委发出通知要求,自2014年5月1日起,医疗机构和住院患者签署《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
具体要求是,医疗机构应在患者入院24小时内,由经治医师向患者或患方代表提供《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二级以上医院(含开设住院床位的妇幼保健院、专科疾病防治院等)必须开展,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并且,对于二级以上医院所有入院患者,由主管医师或病区主治医师负责与患者及其家属沟通,并代表医方在《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上签字。患方由患者或其家属签名。医疗机构要将医患双方签署的协议书纳入病案管理,做好归档和保存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