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现象,引发大量信访问题,尤其是在征地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企业改制、环保等方面的信访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
近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如此坦陈。但同时,《意见》提出要强化属地责任,引导群众逐级表达诉求,不支持、不受理越级上访。并且,防止“以闹求解决、以访谋私利、无理缠访闹访”等现象发生。
《意见》还提出,各级信访部门对涉法涉诉事项不予受理,引导信访人向有关政法机关提出,或转同级政法机关办理。凡是省级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中央和国家机关不受理。并且,省、市及其工作部门领导干部一般不接待越级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