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秉华|文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是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也是难点,围绕这一问题社会上存在很多争论和质疑,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对有关国有企业的一些基本概念理解不够准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从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对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贯彻落实好三中全会精神,首先要明确概念,统一思想。
第一、 大部分国有企业已经改制为国有控股企业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发展,国有企业发生了质的变化,传统意义上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已经很少。据统计,全国90%的国有企业完成了公司制改革,这其中有一些是国有独资公司,但大部分实现了股权多元化。截止2013年底,在A股上市的国有控股公司达1029家,占境内上市公司总数的41.3%,占上市公司总市值的64.4%。还有一批国有企业在海外上市。因此,国有企业只是一个泛称,准确的讲是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而且大部分是国有控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