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了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的目标,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但一直“只闻楼梯响,未见人下来”,改革细节迟未出台。
7月7日,上海市政府发布了酝酿已久的《关于推进本市国有企业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上海国资改革未来的主要目标是经过3至5年的推进,基本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除国家政策明确必须保持国有独资的之外,其余全部实现股权多元化。此外,《意见》提出了9条措施推动上海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包括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优化国有企业股权比例结构、加快开放性市场化联合重组等,内容涵盖了公司制改革、股权比例、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等各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