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7月31日,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推进小组第二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上海检察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自此,上海司法改革先行试点全面启动。
改革重点突出了法官和检察官的主体地位,强化责任,法官、检察官对其所办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在人员分类管理方面,法院工作人员将被划分为三类职务序列——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比例分别为33%、52%、15%。检察系统工作人员被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分别占比33%、5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