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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看得见的法治(之一)】
财税体制改革的正当性

2014年09月16日 13:49 来源于 财新网
在公共财产法语境下,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将促成我国财政治理从传统管制模式向现代治理模式演进,从单一的经济发展目标向综合的社会公平目标扩展,从公共财政的制度建构向公共财产的法治规范转型
 

  刘剑文|文

  《纳税人看得见的法治》专题絮语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是一场关系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深刻变革,是立足全局、着眼长远的制度创新,其目标是建立统一完整、法治规范、公开透明、运行高效的现代财政制度。基于中共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顶层设计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框架性安排,结合中国改革全面进入深水区的客观现实,财税体制改革必须紧跟法治中国建设的步伐,立足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而财税法研究也必须顺应大势所趋,服务和指导财税体制改革实践。

责任编辑:王长勇 | 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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