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庆方
2014年12月12日晚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称:根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和有关法律规定的精神,决定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的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复查。在聂树斌因所谓强奸杀人被判处并执行死刑19年,另一案犯王书金落网后主动交代自己是聂树斌强奸杀人案的真凶9年后,最高法院的这一决定,无疑为聂树斌案昭雪带来了新的希望。
但是,本人仍然认为,最高法院最好的选择,还是在王书金案的死刑复核阶段,以存在漏罪为由将案件发回下级法院重审,并在通过重审补充追究王书金的漏罪责任后,再启动聂树斌案的再审。如今,在王书金案去年已经报最高法院死刑复核,最高法院至今没有公布复核结果的情况下,将聂树斌案的再审申请交山东高院复查,不可避免地带来了以下程序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