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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晓南:混合所有制应让产权代表进入公司治理

2014年12月15日 16:25 来源于 财新网
实现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国企改革的目的,至少要满足三条:第一,集团层面就是混合。当然,可以是股份制。第二,国有股在股权结构中不能太高,国有股持股比例不能太高。第三,允许产权代表进入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公司治理
资料图:国资委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季晓南。 仲兆华/东方IC

  12月14日,在第二届中国产业改革发展年会“新常态下的产业改革发展之路”上,国资委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季晓南在谈到“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与国有企业改革”时提出,真正长远看混合所有制经济,解决国有企业的政企政资分开问题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实现国有企业体制机制根本转变,增强竞争力,至少要满足三条:第一,集团层面就是混合。当然,可以是股份制。第二,国有股在股权结构中不能太高,国有股持股比例不能太高。第三,允许产权代表进入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公司治理。

责任编辑:杜珂 | 版面编辑:黄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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